当前位置: 资讯> 湖北省对于2019年农机补贴产物、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的公示
湖北省对于2019年农机补贴产物、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的公示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自主投档的产物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了《湖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新产物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19年6月3日至6月11日。
二、相关要求
1.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公司对其自主投档产物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公司应对公示的补贴产物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若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公司无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2.对投入低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物,年度内不予调整;对投入高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物,相关公司应尽快向我局报告,若不主动报告,一经发现,将暂停或取消该公司全部产物在我省的购机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3.对于评审未通过的投档产物(无档产物除外),以及所有农机新产物,请相关公司在公示期内进入自助投档系统,修改完善产物投档信息,无须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再接收网上修改。经公司确认已在湖北补贴系统的产物无须重复上报。修改农机新产物投档信息时,请相关公司在省级田(场)实地试验验证证明栏目中上传省级试验验证证明。公司修改完善信息后进行&濒诲辩耻辞;产物评阅&尘诲补蝉丑;上报&谤诲辩耻辞;操作,产物状态为&濒诲辩耻辞;待初审&谤诲辩耻辞;表示报送成功。
4.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2019年我省将继续实施省际间违规处理联查联动工作,凡违规申报且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公司须提供书面材料扫描件,于6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所提供材料应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不再接受纸质补充投档资料。
联系电话:027-87669961,邮箱:丑产蝉苍箩箩8蔼163.肠辞尘。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6月3日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