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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对于2018年第二批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投档产物信息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要求和《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开展农机新产物与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81号)规定,现将参加我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新产物和植保无人机自主投档产物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6日至12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省农机局计财处。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1月6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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