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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于生产公司继续开展补贴产物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公司:
近日,我省已完成2018年第一次投档产物审核工作。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对于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2018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18〕379号),自2018年6月11日起,生产公司可继续开展投档信息填报工作。
一、生产公司要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对于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2018年度投档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函〔2018〕379号)要求开展投档信息填报工作。
二、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对于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物认证结果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6号)精神,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暂不能作为投档依据。
叁、2018年第一次投档产物审核未通过的产物可重新开展投档信息填报工作。
四、2018年第二次投档产物审核时间预计在2018年6月25日。
五、热泵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及拟列入农机新产物试点的废弃物处理设备、食用菌料全自动装袋机、山地果(茶)园轨道搬运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补贴额一览表,待补贴额一览表公布后开展投档信息填报工作。
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
2018年6月11日
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fj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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