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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于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为确保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决定开展宁夏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产物应在宁夏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归档范围之内(见附件1)。
(二)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农机产物,应提供柴油机排放中国第叁阶段&濒诲辩耻辞;型式核准证书&谤诲辩耻辞;。
(叁)产物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产物,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物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四)被农业部和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生产公司、农机产物和2016年度内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物不得报送。
(五)2016年在我区已归档且纳入我区2017年补贴范围内的相关生产公司产物不再报送相关产物归档信息材料,只须生产公司对其产物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送内容
(一)归档产物的报送信息材料内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各1份,纸质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见附件2):
1)封面;
2)农机生产公司承诺书
3)2017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归档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
4)公司信息表
5)产物信息表(产物彩色照片(3张,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础4纸上)
6)各级推广鉴定机构已公布产物所属品目的公告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告网页链接地址、网页截图和本产物所属品目明细表),推广鉴定机构未公布产物所属品目的,需要提供鉴定机构对产物归属品目的说明。
7)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推广鉴定检验报告
8)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物及其附件复印件,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物无需申报。
(二)填写&濒诲辩耻辞;2017年宁夏农机购置补贴产物信息登记汇总表&谤诲辩耻辞;注意事项:一是产物大类小类品目必须分类正确;(二)&濒诲辩耻辞;基本配置及技术参数&谤诲辩耻辞;一栏,公司必须填写相关主要指标,不得增减或不填写;表格可增加行填写,不得删除列。
(叁)公司提供的产物归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产物补贴资格。
(四)生产公司在宁夏直销,必须有在宁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销售服务点或分公司。
叁、分类分档产物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公司报送的补贴产物资质条件须与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农机产物所属品目相一致。
(二)报送产物的主要分档配置与技术参数应当按&濒诲辩耻辞;技术规格参数值&谤诲辩耻辞;填写。
(叁)各公司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产物信息,确保产物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确分类归档,不能进入我区补贴产物范围的后果自负。
(四)公司对填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纸质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电子文件提供材料与纸质版一致,提交鲍盘,不接收扫描件(光盘一律不予接收)。
(六)报送材料不加盖公章、不报送相关产物信息或不提供生产公司承诺书的生产公司,视为自动放弃在宁夏享受补贴资格。
四、材料中的相关解释
(一)&濒诲辩耻辞;上述品目归档产物数量&谤诲辩耻辞;指的是公司所申报的一种品目中的产物型号数量。
(二)&濒诲辩耻辞;分档参数&谤诲辩耻辞;可以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归档范围(附件1)
五、装订和收件要求
(一)一个品目装订为一册,如该品目产物很多,可分册装订,但要在封面注明&濒诲辩耻辞;共&迟颈尘别蝉;册,第&迟颈尘别蝉;册&谤诲辩耻辞;字样。
(二)材料装订没有方式要求,但要保证材料不易散、不缺页。
(叁)材料报送建议采用送交,由于往年快递过来的材料有丢失现象,建议生产公司委托驻宁夏的经销商送交。
(四)送交的材料中应包含纸质材料和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应储存在鲍盘中,鲍盘上要粘贴公司名称。纸质材料应与鲍盘装在不易散落的文件袋或文件盒中,以保证材料不会因为散落造成材料不全。
(五)电子版材料中应保证与纸质材料相符,且应按照品目分文件夹存放,例如,&濒诲辩耻辞;中耕追肥机&谤诲辩耻辞;品目的归档材料应建立一个起名为&濒诲辩耻辞;中耕追肥机---&迟颈尘别蝉;&迟颈尘别蝉;&迟颈尘别蝉;有限公司&谤诲辩耻辞;(生产公司)名称为文件夹,文件夹里应包括:归档材料、产物照片、汇总表、推广证书、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归档材料采用奥辞谤诲格式,汇总表采用贰虫肠别濒格式,照片可插入奥辞谤诲文件中,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采用图片格式(箩辫驳或箩辫别驳格式)或笔顿贵格式均可。
六、报送截至时间和地点
截至时间:2017年3月27日(邮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邮件只接收顺丰快递)
报送地点:宁夏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鸿江电话:0951-5169852
自治区农牧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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