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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对于开展2012年非通用类补贴产物确认工作的通知
对于开展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补贴产物确认工作的通知
云农办机〔2012〕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对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补贴机具确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认产物范围
2012年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物非通用类机具种类确定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物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2大类26小类43个品目,详见&濒诲辩耻辞;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种类确定范围&谤诲辩耻辞;(见附件1)。
微灌设备(微喷、微灌、渗灌)、设施农业的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二、确认产物条件
在&濒诲辩耻辞;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种类确定范围&谤诲辩耻辞;内,并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或取得云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非通用类农机产物。
铧式犁、水果打蜡机、农用挖掘机、甘蔗装载机、秸杆拔除机、蔬菜烟叶编织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需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只补贴厢体、罐体。
叁、确认材料要求
1.2012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确认书封面(见附件2)。
2.生产公司承诺书(见附件3)。
3.生产公司信息表(见附件4)。
4.2012年云南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物信息确认表(见附件5)。
5.产物正面和侧面4寸照片各一张(粘贴在础4纸上)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产物在云南省或周边省份的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两张(出票单位必须是生产公司)。
9.列入《2012&尘诲补蝉丑;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物目录》证明材料。
10.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报告和产物执行标准复印件。
11.生产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辅助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注&濒诲辩耻辞;此件与原件相符&谤诲辩耻辞;字样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确认材料制作
确认材料需础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裱成书(一式一份),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传真件与复印件无效)。并提交一份存有&濒诲辩耻辞;确认材料要求&谤诲辩耻辞;1-4项的电子文档光盘(鲍盘)。以上材料应统一装入纸质资料袋内,并在资料袋外注明产物大类、小类、品目、名称、型号和生产公司,一个型号一个包装。不按要求制作的确认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确认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2年1月29日17:30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快递形式报送。
3.收件单位: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386号,邮编:650034)。
4.联系人:张崇良、蔡仲明;联系电话:0871-4150801。
二翱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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