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创建平安农机,促进垦区新农村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垦区新农村建设”活动,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黑龙江公安厅下发的《对于印发&濒迟;黑龙江省“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驳迟;的通知》(黑农委联摆2006闭181号)精神,结合垦区实际,经总局农机局、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垦区公安局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叁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垦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垦区提供安全保障。
二、 工作目标
至2008年,垦区至少建设“平安农机”示范农场20个,“平安农机”示范区2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2000个。通过“平安农机”示范典型建设,营造垦区创建“平安农机”氛围。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机牌证核发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驾驶员持证率、挂牌率、农机年度检验率均达到95%以上,农机事故率进一步降低;杜绝一次死亡叁人以上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叁、“平安农机”示范场、区、户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场标准
&苍产蝉辫;1、农场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平安农机”、区、户创建活动。“平安农机”示范区要达到30%以上。
&苍产蝉辫;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各农场要设立农机管理机构和农机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执行农机监理工作规范。
3、开展农机安全培训,提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农场农机管理部门、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基层农机管理干部、安全检查员业务培训,学习上级有关农机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员培训。
4、积极推进换发“2005式”新牌证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令规范和省农机监理总站及农垦分站的要求实施换发牌证工作。换证牌率达100%以上。换证牌的同时规范内业档案,档案合格率100%。
5、开展清理“黑车非驾”联合整治活动。每年要开展农机、公安联合大检查3次以上,整治“黑车非驾”。机车挂牌率达到98%以上,驾驶员持证率96%以上,农机违章率15%以下。
6、认真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 。严格按省农机监理总站和农垦分站的要求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活动,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检验率95%以上。
7、控制农机事故发生。杜绝农机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农机死亡事故发生。
(二)“平安农机”示范区标准
1、管理区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领导小组,与各作业站领导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户创建活动。“平安农机”示范户要达到30%以上。
&苍产蝉辫;2、管理区有负责农机安全的领导,各作业站要配齐农机安全检查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经常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农机违章率低于15%,拖拉机挂牌率、驾驶员持证率、拖拉机、收割机年度检验率均98%以上。
3、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各作业阶段前要对参加作业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和上级有关农机安全工作要求,受教育率100%。管理区和作业站要有农机宣传专栏、宣传材料、宣传挂图、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4、建全农机管理制度,有农业机械和驾驶人员管理台帐,记录准确、规范。
5、管理区内不发生任何农机事故。
(叁)、“平安农机”示范户标准
1、模范遵守农业机械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无违章记录。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技术状态完好。按时参加农机年度检验。服从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
3、积极参加管理区、作业站组织的农机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模范遵守农机“十不准”。
4、具有熟练的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职工中美誉度高。
5、不发生任何农机事故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
垦区各级召开“创建平安农机,促进垦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形成“争做平安使者,创建平安农机”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
&苍产蝉辫;各单位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平安农机”场、区、户的标准,找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采取相应得措施,各级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整治活动,纠正农机田间和道路违章。
(叁)、总结推广阶段(2008年6月至10月)
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创建平安农机,促进(垦区)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在农机经营使用者中形成“学先进、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
总局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考核标准,深入各单位对照检查验收。确定垦区“平安农机”示范场、区、户,根据验收情况,评出“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先进分局 ,给予表彰。各级根据“平安农机”活动开展情况,推选成绩突出的单位向上级推荐进行表彰。
四、具体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垦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垦区的重要举措。是垦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垦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需要。为加强此项活动的领导,总局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俊 总局农机局 局长
副组长:张风格 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牟汝伟 省垦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冯 舟 省农机监理总站农垦分站 站长
朱容先 省垦区公安交警支队 支队长
苗世英 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科长
办公室设在省农机监理总站农垦分站,负责日查工作,各分局、农场、管理区要成立相应的“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单位农机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找准“平安农机”示范场、区、户对象,将单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基层。同时,各单位要将创建“平安农机”与“十一五”期间开展的农机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相结合,对不符合“平安农机”条件的,不予管理达标。
(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制定“平安农机”活动宣传提纲,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2007年,农机宣传的主要活动内容是“八个一”:每个管理区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一次;向每个机手发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为有机户和群众放映“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一部;农场电视台播放一次“平安农机”典型宣传片;向每个管理区发放农机安全挂图一套;与每个机手签订“平安农机十不准”保证书一份;每个有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每个农场小学、初中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
(四)、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垦区各级农机、安监、公安交警等单位要加强配合,采取联合行动的方式,开展农机安全专项大检查。重点查处“黑车非驾”、酒后驾驶、拖拉机载客、超载超速、安全设施不全等违章行为和现象。同时,推广安装反光警示牌,拖拉机安装驾驶室等安全防范措施。农机、公安部门要互通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各项农机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使“创建平安农机,促进垦区新农村建设”活动收到预期的效果。
附件2
垦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场区户任务量化分配表
单 位 |
农场 |
管理区 |
农机户 |
20 |
200 |
2000 |
宝泉岭分局 |
3 |
30 |
300 |
红兴隆分局 |
3 |
30 |
300 |
建叁江分局 |
3 |
30 |
300 |
牡丹江分局 |
3 |
30 |
300 |
北安分局 |
2 |
20 |
200 |
九叁分局 |
2 |
20 |
200 |
绥化分局 |
2 |
20 |
200 |
齐齐哈尔分局 |
1 |
15 |
150 |
哈尔滨分局 |
1 |
5 |
50 |
发表于 @ 2008年05月21日 15:52:00 |点击数()